3月23日,双峰公安交警大队五中队接到群众举报:井字镇有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。在接到群众举报后,23日早上7点40分,民警布控成功将彭某驾驶的黑校车拦下。
经民警现场清点,该面包车实载16人,除驾驶人外15人均是小学生,而该车核载7人,超员9人,超载达128%,随后,民警联系学校老师将学生带回学校。
经进一步询问,彭某从3月份开始,每天早上7点左右就从井字镇黄蜂村往白碧村方向一路接上学生送到学校,下午学生放学后再接回家,每名学生每天5元车费。

双峰公安交警五中队中队长彭丰表示:依据黑校车的定性标准,该车有固定的路线,固定的学生群体,固定的收费标准,达到了黑校车的定性标准,将依据相关法律从重处罚。
根据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民警对彭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,处罚款20000元,并依法扣留车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彭某驾驶超员车辆的违法行为,处以驾驶证记6分,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双峰交警提醒,农村地区“黑校车”安全隐患突出,特别一些“黑校车”还存在超员情况,一旦发生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,请广大家长学生自觉抵制“黑校车”。
责编:戴戈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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